我杀人是有原则的。
受委托而杀人,这是我的第一个原则。
为心情而杀人,这是我的第二个原则。
为杀人而杀人,这是我的第三个原则。
本来今天没有想杀人,但是我今天的心情很不好,所以你们属於第二个原则的范畴。
熊储保持原来盘坐在地上的姿势没有变化,长剑仍然横在膝上,然後不带丝毫烟火气说了上面几句话。
说话的时候没有烟火气,但是熊储的话音刚落地,现场已经是满天剑光。
仅仅一剑刺出,然後幻化出两个剑尖,然後就是一片剑影,然後就是现在的一片剑光。
一切都是这麽虚幻,剑光好像从天而降,一般人不可能做到。
但是熊储长身而起,右手抓住剑柄反手刺出,就做到了。
熊储跟随逍遥子行动两次,就是这一剑,先後杀了二十七人,而且都是咽喉中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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