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和梅虽然有些迟疑,但是也没有再多问什麽。
「是李和梅!」
「真的呢!」
房间中的孩子们一拥而上,李和梅不禁紧张地僵直身T,求救似地看着古芳玫。
古芳玫回以微微一笑。
「你在这里,其实算得上出名喔!」
古芳玫看着李和梅疑惑的脸,继续再接着说明。
「因为你在任期间,提出的刑法修正案,这里的孩子都看过你在立法院初次提案的影片。」
刑法第221~229条,妨害X自主罪。这就是李和梅当立委时,拼命想改革的法案。
她低下头看着孩子们,不敢想像这些孩子们支持法案改革的原因。
更何况那四年的推动,只能说是以失败收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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